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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披露:李曦林,利用“局长父亲”的名号,当“中介”受贿敛财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6 11:29:00    

6月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斩断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链条》一文。

文中披露,福建南平市建阳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李曦林利用“局长父亲”的名号参与承揽项目设计、施工等,当起“中介”受贿敛财。

李曦林的父亲正是建阳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华。李永华不仅向李曦林泄露项目招投标信息,还为其站台拉关系,从工程承揽到资金拨付一路开“绿灯”。

2025年1月,李永华父子二人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对于这起案例,建阳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认为,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问题看似发生在特定关系人身上,根子仍在党员干部,失察失管是重要原因之一。

△李永华

公开信息显示,李永华出生于1965年3月,福建建瓯人,大专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建阳市麻沙镇镇长、建阳市(区)麻沙镇党委书记,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2024年11月被查。

“双开”通报指出,李永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知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李永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选人用人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对其子失管失教;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政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