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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成立首家渝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5 14:32:00    

4月15日,在重庆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由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周卓立陈启球陈一理律师事务所共同出资设立的重庆首家渝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志和智周卓立陈启球(重庆)联营律师事务所正式揭牌成立。

截至目前,共有10家重庆律所与香港律所签署联营协议,其中志和智周卓立陈启球(重庆)联营律师事务所,是全市首家合伙联营律所,是中西部地区探索内地律所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深化渝港合作、推动两地经贸往来的重大成果。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联营律所成立初期,由重庆志和智律所派驻6名内地律师,由香港周卓立陈启球陈一理律所派驻4名香港律师共同组成联营律所专业律师团队。

联营律所设立联合会议制度,共同决策律所各类事务。联营律所成立后,将以联营律所名义统一受理业务,对外提供法律服务,在内地完成律师服务费用结算并依法纳税。由香港律所派驻的4名在内地执业的香港律师获得市司法局香港派驻律师内地执业的批件。

双方还明确了,适用内地法律事务的由内地派驻律师办理;适用香港或外国法律事务的由香港派驻律师办理;对既适用内地法律又适用香港或外国法律的事务,由联营律所律师按各自执业范围分工协作办理;对涉外法律事务,特别是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法律事务,由双方派驻律师或聘用律师合作办理。

此次首家合伙联营律所的成立,打破原有内地律所与港澳律所以及外国律所以“介绍、推荐”为主的中介式、松散型的合作模式,渝港两地律所以更加规范、合法、紧密、对等的主体身份,共同参与律所运营,一体化承接各项涉外法律事务,在专业服务、联系沟通、交易方式、责任承担等方面均产生巨大变化。

据介绍,志和智周卓立陈启球(重庆)联营律所将充分发挥重庆律所熟悉内地环境、资源充足的优势和香港律所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和跨境业务的优势,为渝港两地市场主体提供精准、高效、合规的跨境法律服务,探索形成可复制的联营经验,带动符合条件的律所积极开展实质性合伙联营,整体提升跨境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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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列为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2018年12月,将“进一步密切内地与港澳律师业的合作,探索完善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正式写入《CEPA服务贸易协议》补充协议八。2019年1月,司法部印发《关于扩大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的通知》,将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范围扩大到全国。2020年8月,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将在重庆21个区县开展与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等内容纳入开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上游新闻记者 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