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一地征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8 13:07: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越界超层、破坏性开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地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保障国家矿产资源权益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设立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勘查开发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凡在阿里地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违法违规行为,均属举报受理范围:
1.无证勘查开采:未依法取得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擅自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活动的;
2.越界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进行勘查,越界、越层开采的;
3.非法盗采:未经自然资源部门允许,以工程建设、生态修复等名义,在无人区或重要矿产资源地非法开采砂金等国家战略性矿种的;
4.破坏性开采: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或浪费的;
5.非法转让矿业权: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承包探矿权、采矿权的;
6.圈而不探、以采代探: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未按勘查方案进行勘查,或持勘查许可证进行采矿活动的;
7.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未按照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开采,造成资源破坏、安全隐患或环境污染的;
8.非法占用破坏耕地林地等勘查开采: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
9.破坏生态环境:勘查开采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如: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山体破坏、植被损毁等)且未按要求治理恢复的;
10.扰乱勘查秩序:对已依法取得勘查许可手续的地勘队伍、科研院所等单位进场勘查作业进行无理阻挠、漫天要价,涉嫌“沙霸”“矿霸”行为的;
11.其他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为便于信息核实和查处,提倡实名举报。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供线索:
1.举报电话: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热线0897-12336。
2.受理时间:工作日10:00—13:00、16:00—18:30。
3.举报方式:
信函举报/现场举报:
地址: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噶尔县狮泉河镇迎宾大道27号)
邮编:859000
收件人: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执法科、开发利用和保护科
邮箱举报:algt2006@126.com
三、举报要求
1.客观真实: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详实的信息,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精确到乡、镇、村及具体山体或矿区)、主体(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具体情形(如设备类型、开采方式、破坏情况等)、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文件资料等)。
2.实名优先: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奖励。匿名举报将视情受理,但可能影响核查效率和后续奖励。
四、举报人权益保障
1.严格保密: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依法查处:对受理的举报线索,我们将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组织核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奖励机制:对提供重要线索、证据,经查证属实并对案件查处起到关键作用的实名举报人,将依据国家及自治区、地区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举报渠道长期有效。
2.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制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阿里地区矿产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守护绿水青山,促进我地区矿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阿里地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6日
来源:天上阿里微信公众号
相关文章
-
西藏一地征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2025-06-08 13:07:00 -
38℃高温+7~9级阵风+雷阵雨!山东最新天气预
2025-06-03 09:36:00 -
江苏发布端午假期预报:暴雨!9级大风!
2025-05-29 10:26:00 -
南方降雨减弱、北方气温回升 周末天气一览
2025-05-24 08:50:00 -
一趟不用跑!乌鲁木齐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解押服务
2025-05-20 11:49:00 -
宣布停火后 印控克什米尔地区再次传出爆炸声
2025-05-11 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