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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调解法”有何成效?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9 10:12:00    

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人员在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受访者供图

调解协议一签,58宗案件顺利化解——这是日前发生在汕头市的一幕。今年3月,汕头市澄海区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受理前成功化解某置业公司因不服区住建部门行政处罚提起的58宗行政复议申请。这场“批量式”争议化解的背后,是行政复议机构践行“法治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汕头市“七步调解法”在基层创新的鲜活样本。

在行政复议领域,一场静水深流的改革正在汕头市悄然推进。数据显示,2024年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82件,同比增长83.1%;2025年前四个月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19件,同比增长42.5%,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在鮀城大地迸发新活力。

为更加及时高效化解基层行政争议,汕头市司法局深度挖掘行政复议领域的改革潜力,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探索行政争议调处新模式,在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期间创新推出“首、听、析、核、释、纠、引”七步调解法,不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取得新成效,为基层化解行政争议提供可复制的法治经验。

●南方日报记者 蔡沚彦

行政复议受理前调解和解率创新高

聚焦治理实践,汕头市司法局以提升受理前调解和解率为突破口,总结提炼日常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经验做法,在受理审查期间创新推行“七步调解法”,形成全流程闭环高效化解机制。

该方法第一步是“首”,以“首接负责调解”为起点,由首次接待的人员在受理审查期间全程负责调解和解。明确这一点后,群众来办事,第一个找谁,谁就要负责到底、全程盯办,让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响应。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汕头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林浩表示,“我们高度重视受理前的调解工作,专门安排行政复议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或者办案经验丰富的复议人员接受申请人咨询或者复议申请,并全程负责调解工作。”

调查背景,了解事实,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环节。在“七步调解法”中,第二步是“听”,即听取复议诉求,通过沟通询问等方式充分听取申请人的具体复议诉求;第三步是“析”,即分析争议焦点,在了解掌握案情的基础上,精准分析行政争议焦点问题;第四步是“核”,即复核行政行为,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对被复议的行政行为进行复核,以及对引发行政争议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当被复议的行政行为经复核合法、适当的,要及时向申请人释法说理,消除质疑,这是第五步“释”,即释法说理解惑。若是被复议的行政行为经复核认为违法、不当的,要协调提醒相关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该项行政行为,做到第六步“纠”,即协调主动纠正。

在受理审查期间,“七步调解法”的落脚点是第七步“引”,即引导撤回申请,经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争议进行调解和解后,引导申请人在受理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如申请人舒某分别不服某应急管理局等3个部门未履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职责申请行政复议的3件案件中,行政复议人员在受理审查期间经过充分询问分析,发现是申请人舒某与第三方某建筑工程公司的工伤赔偿纠纷引发了本次行政争议,立即组织被复议的行政机关对履职情况进行复核,以及对涉案工伤赔偿纠纷进行调解,经调解后申请人舒某与第三方某建筑工程公司就赔偿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舒某也自愿撤回了3件行政复议申请。

这是将“七步调解法”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一次具体实践。汕头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宁表示,“我们积极将调解伸至行政复议受理审查阶段,从‘首接负责调解’的全程办理到‘引导撤回申请’的实质化解尾声,通过‘分步调解’策略实现行政争议的情绪降温、法律释明、换位思考,让每起调解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数据显示,今年前四个月,汕头市、区(县)司法局在受理审查期间,充分运用“七步调解法”调解和解行政争议141件,受理前调解和解率达15.3%,同比增加8.5%,全市行政复议受理前调解和解率创出新高。

涉企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率创新高

今年以来,汕头市、区(县)司法局以在工业园区和商业中心设立的行政复议服务点为平台,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渠道,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一站式”的行政复议服务,将行政复议搬到企业身边,这是汕头市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向服务企业一线延伸的一项创新举措。

今年前四个月,全市共收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82件,同比增长17.2%。市、区(县)司法局积极运用“七步调解法”为企业和行政机关搭建平等对话和纠纷调处的“缓冲带”,抓准企业核心诉求,注重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分类施策,推进涉企行政争议精准化解、实质化解、高效化解。

如上文提及的某置业公司不服区住建部门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58件案件中,行政复议人员在受理审查期间充分听取该公司的诉求后,该公司表示对住建部门的58件处罚决定没有异议,由于经营困难导致无法缴纳罚款,意图通过行政复议等程序拖延时间。

随后,行政复议人员立即组织住建部门和该公司进行调解,并就罚款暂缓执行和分期缴纳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缓解了该公司经营的燃眉之急,该公司也撤回了58件行政复议申请,58件涉企行政争议在受理前得到一次性化解。

“这类涉企批量案件在基层较为罕见,为我们基层后续化解行政争议提供了可复制的法治经验。”澄海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蔡伟河坦言,58件复议申请集中涌入,既要严守法律底线,又要考虑企业生存实际,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键是要让企业感受到解决问题的诚意。”蔡伟河告诉记者,汕头市司法局在行政复议受理审查期间创新推出的“七步调解法”,通过全市推广实施与基层精准指导,在实践中成效显著。正是依托该标准化调解流程,澄海区司法局才能快速、精准了解到企业关键诉求,为调解工作找到突破口,实现58宗涉企行政争议申请的一次性化解。

眼下,在涉企行政争议领域,“七步调解法”的涟漪效应正在显现。今年前四个月,汕头在受理审查期间调解和解涉企行政争议63件,涉企行政争议受理前实质化解率也创出新高,达到76.8%。

基层行政争议排查化解数量创新高

去年3月,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司法所试点设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的工作方案》,在基层司法所试点设立29个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推动行政复议调解下沉基层一线,突出行政争议的前端化解。

在某公司不服某街道办事处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复议人员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经过分析,该案件起因是某公司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失效后未按规定自行拆除临时建筑物,属地街道办事处向该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

行政复议人员研判案情后,及时将该件案件情况反馈属地街道的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在受理审查期间先后组织召开3次调解会议,针对该公司矛盾较为集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开展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终促使该公司在受理审查期间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这也是基层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运用“七步调解法”前端化解行政争议的成功实践。

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化,今年以来,各区(县)司法局持续以在基层司法所设立的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为平台,充分统筹协调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主动运用“七步调解法”排查化解容易引起行政争议的民事纠纷198件,排查化解行政纠纷数量创出新高。

据了解,接下来,汕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优化提升“七步调解法”的调解效能,健全以行政复议为主线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把行政复议挺在化解基层行政争议的最前沿,将更多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