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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残疾之躯守护双亲!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8 02:03:00    

方明,1968年1月出生,鸠江区二坝镇杨坝村村民,入选2024年“鸠江好人”。

1968年出生的他,从小就患有小儿麻痹症由于当时医疗条件有限,他的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治疗,导致终身肢体残疾,只能一瘸一拐地行走。

命运的考验在1998年降临方明的母亲突发脑中风,从此瘫痪在床,生活完全无法自理。那一年方明30岁,由于身体残疾务工难,为了消除父亲外出工作时的顾虑,他毅然承担起照顾母亲的重任。母亲血糖高、消化弱,他牢牢记住饮食禁忌,把饭菜煮得软烂,一口一口耐心喂食。母亲精神抑郁,他就在床边陪母亲话解,给母亲讲讲村里最近发生的新鲜事。最艰难的是母亲情绪失控时会摔东西、甚至自残咬手指,方明总是寸步不离,用轻柔的话语安抚,有时一守就是十几个小时。他以残疾之躯,无怨无悔地照顾了母亲十年,直至2012年母亲离世。

时隔三年,2015年方明的父亲又患上了抑郁症,虽经医治但仍不见好转,病情愈演愈烈,到了2018年已经完全丧失了意识,卧床不起,几乎成了植物人。十多年照顾母亲的经历,磨炼了方明的耐心和毅力,也使他积累了许多经验。方明擦干眼泪,再次扛起重担。他将照顾母亲积累的经验全部用在父亲身上从最基本的洗漱到复杂的喂食,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耐心。虽然父亲无法言语,但方明总能从父亲细微的神情中读懂他的需求。

尽管生活条件简陋,但方明的家里总是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屋里布置得井井有条,朴实却处处透露着他对生活的爱、对父亲的爱。他说:“我把家里收拾得整齐些,父亲住得舒服,心里也能开心一点。”就这样日复一日地照顾了父亲9年,直至老父亲安享90多岁的高龄后安详离世。

方明用残疾的身体,二十四载如一日守护着双亲,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将中华民族“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诠释得淋漓尽致。他的孝行感动了乡邻,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与尊敬,成为了村中有口皆碑的孝子典范







来源区文明办(通讯员:奚月萍)

编辑:吴越

校对:强黎明

审核:管大烈

平台运维:鸠江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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